作者:小二 时间:2023-05-14 19:23
3月24日下午2点,该案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桥法庭开庭审理。
案件回顾:
2022年6月,上海的陈先生停在小区门口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。
造成16000多元的损失。
陈先生想讨个说法,结果老人拒不理赔。其监护人更是避而不见。
这使陈先生维权的决心更加坚定,他知道社会就是如此。若是示弱,这种不良的风气始终存在。
他要用自己的维权,去浇弱这种不良风气。
最后老人的行为被定性寻衅滋事,触犯我国刑法。
2023年1月28日,陈先生与社区民警沟通后得知,老人已于24日去世。
陈先生仍然坚持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要求民事赔偿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: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
由此,老人的监护人应该对此进行赔偿。
但老人唯一的儿子不闻不问,所以陈先生只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权了。
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?
陈先生的行为大家支持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