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小二 时间:2023-05-14 03:57
3月24日下午2点,
陈某某诉朱某某被继承人
债务清偿纠纷一案
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
金桥法庭开庭审理
并当庭宣判。
事发现场。视频截图
该案本是一起刑事案件,但因老人去世而中止。2022年6月25日,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,损失1.6万余元。之后,陈先生向老人的继承人朱先生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其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赔偿损失。陈先生的坚持索赔引起广泛关注,相关新闻话题多次登上热搜。
陈先生表示,提起诉讼的赔偿金额就是摩托车的维修费用16704元,并未索赔误工费等其他费用。
法庭依职权调查后发现,朱先生是陆老太的唯一继承人。陆老太去世前,名下至少有一套房产等财产。可是,不论是在之前的调解、协调过程中,还是到如今成为被告,朱先生始终没有露面。24日的庭审中,朱先生也没有出现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陆老太损坏陈先生摩托车的行为,构成了侵权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我国法律规定,侵权人死亡的,如果继承人有继承侵权人财产的情况下,被侵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,要求继承人承担侵权的责任。朱先生作为陆老太的唯一法定继承人,在没有声明放弃继承的情况下,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。
关于陈先生起诉的1.6万元赔偿金额,法庭前往相关机构进行了调查核实,认为该维修价格尚属合理,依法予以确认。因此,法院当庭作出判决,要求朱先生在10日内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赔偿陈先生1.6万余元。
24日下午,这起民事诉讼案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桥法庭一审开庭。记者旁听了庭审过程,庭审持续了20多分钟,在休庭10分钟后,法庭当庭宣判,判决被告朱先生在遗产继承范围内赔偿陈先生1.6万余元。
陈先生表示,目前他在等待判决结果生效,以及看对方是否要提起上诉,自己的生活也会尽快恢复正轨。
来源:新民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