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小二 时间:2023-05-11 20:08
上海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民事案件月24日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被告朱先生(肇事老人儿子)缺席,法官当庭宣判,被告朱先生在判决结果生效后10日内在继承陆老太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陈先生摩托车损16704元。
原告陈先生发文
陈先生被推倒的摩托车
被推倒的摩托车定损16704元
这起民事纠纷缘起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,造成摩托车主陈先生逾16000元经济损失。事发后陈先生查看小区监控才知是老人故意推倒,遂查到老人地址并与其家人沟通,但老人态度生硬拒不赔偿,老人的子女也不管不问,陈先生于是将老人的遗产继承人(儿子)告上法庭。
老人推倒摩托车监控画面
自事件发生以后直至老人去世的这段时间,肇事老人的子女都是“死猪不怕开水烫”似的摆烂,连3月14日的法院庭前会议都拒绝参加。当日法官与陈先生沟通了补充视频证据、申请对老人房产登记情况进行调查等事宜,当时就估计被告不会到庭,果然还是缺席宣判了。
对这个案件的判决之所以引发关注,就是因为这个判例对今后类似问题的维权指明了方向。因为倚老卖老损坏别人的财产维权太难了,子女不管不问的行为更是令人生厌,如果这样的歪风不煞住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很大。遇到类似问题的受害者,往往都怕麻烦在维权这条路上坚持不下去,太耗时间和精力了,过程中还要接受所谓“老人不容易”这种道义的煎熬被其他人劝放弃,陈先生的维权之路,其实并不平坦。
自老人去世后,意味着陈先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只能坚持民事赔偿。此案对他的工作和生活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。但他始终认为,他想要的是一个交代,年龄不是违法的理由。还好,法院最终还了他公道。既然被告死猪不怕开水烫,估计判决生效后也不会主动赔偿陈先生,估计最后的结果大概率是法院强制执行。